时间:2024-01-12 浏览:10
福建江夏学院个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于2024年1月12日下午5:00截止递交材料,截止时间前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响应。经组织人员成立评标小组现场评分,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最高,成为福建江夏学院个案专项法律服务代理人。
本公示有效期为3日。请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于本公示期满后3日内前来与我单位商议相关事宜,逾期未联系,将视为自动弃权,我单位有权另行采购。
对本次评分结果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(1月13—15日)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。
联系人:邓老师,联系电话:15060662001,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综合楼A512室,邮编:350108。
福建江夏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4年1月12日